*********有限公司饲料库钢构工程合同书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合同法和基建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加工承揽施工中的权利、责任、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精神,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 承揽项目概况及条件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饲料库扩建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有限公司内
施工安装,在甲方厂区内现场制作;部分半成品在乙方工厂内制作加工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和手续
4、开工前期的施工现场,甲方应已三通一平,完成原有钢构的拆除和部分土建改造工作,现场提供施工接电条件、运输机动车辆能到现场
第二条 项目范围及施工方式 1、承揽范围:饲料库扩建钢构和屋盖工程制作安装
2、如零星工程,一切以现场临时签单内容为准,另行计算工程量结算
3、承包施工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工包料的总承包方式
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完成制作、运输、安装等项施工
第三条 施工工期1、本项目制作安装工期为 60 天, 时间为 2011 年 2 月 15 日起,到 2011 年 4 月 15 日至
2、工期延顺: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应就延误工期的内容在 3 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经甲方审核可以顺延
① 因停水、停电在 2 小时内无法排除或无法确定供水、供电时,从停水、停电开始至正常重新恢复时,间断达 4 小时不超过 8 小时时,以一天计算,超过8 小时达 24 小时以 2 天计算,以此类推
② 因甲方设备安装或其它情况使施工无法正常,影响进度时,按实际停工周日计算
③ 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大雨冰雹、台风等
第四条 工程造价及结算1:本工程按乙方投标报价为基础,本着协作、优惠让利的精神,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以下结算价格
2:本工程所发生的材料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