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设计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龙岩市新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初步设计委托方(甲方盖章):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局受托方(乙方盖章):福建金达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18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就编制《龙岩市新罗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的咨询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2018龙岩市新罗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闽发改农业函[2018]111号的实施方案批复内容以及闽农畜牧函[2018]5号有关项目投资资金调整意见要求编制《初步设计》
2、乙方根据以上审批意见,依国家、行业有关建设标准、规范、定额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包含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投资概算等及相应编制资质条件,达到规定深度,符合施工图设计依据
3、甲方提供至2018年8月31日前经整治拆除后的各镇猪场详细资料(包含现存的猪场名称、存栏数量、地理位置点、现有粪污处理模式等信息),以及各镇(街)的农业作物生产情况(包含现有的果场、林场、农业作物种植场的名称、地理位置点、面积、种植种类等信息),如有不实,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履行合同期限和方式本合同自2018年且月日至2018年月日止
乙方在甲方提供编制所需的完整资料和首付款到乙方帐户前提下,乙方于2018年月日前提交经有关人员初审并经修改达到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稿
三、甲、乙双方协作事项(一)甲方1、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到甲方(包括下属机构)所在地开展工作时,甲方应为乙方调查、研究和实地勘察事宜提供便利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过程应及时有效地给予配合,按乙方要求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乙方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对有关技术、基础资料的准确性所进行的核实工作,甲方应给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