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高速建好上庭苑商务区 1—4 栋工程,甲方将该工程的所有砌体工程施工发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经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价包干的形式发包
二、 承包范围 本工程的所有内、外墙砌体砌筑、厨房、厕所、空调板、阳台返边砼,构造柱砼浇捣,分中、放线
施工后地面清理
施工范围的文明施工等各项
自带施工所需的斗车及其它小型工具
湿水所需的水管等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1. 1#栋所有内、外墙砌体及构造梁柱和零星砼均按综合单价 67 元/m3 包干结算
2.本工程承包单价不因外界因素而调增,承包单价为综合单价,其中已包含单项工程施工所有民工工资
(包括场地清理及现场文明施工费用),民工劳保福利费、津贴施工管理费及小型工具费用并包含在内
3.本项目各班组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及所有工序均已按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不计任何计时工
4.乙方必须顺从甲方施工员指挥和安排,严格按甲方指定的施工进度完成各项工序,并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队伍完成
其发生的工资在乙方工资中直接扣除,其工资标准为100元/工日
5.乙方必须保证合理利用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
如半截砖合理搭配使用
砂浆不得浪费,一经发现处以材料价格十倍的罚款
四、工程质量标准乙方严格根据设计院施工图纸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及项目部编制的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
所有子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将偏差控制在优良工程评定标准允许范围内
乙方必须严格根据图纸和甲方书面交底施工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和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其损失费用在乙方工资中扣除
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法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其所完成工程量按 40%结算后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