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源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依法节约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成本,实现可持续进展
第二章 范围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内能源的采购、储存、使用、计量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章 职责第三条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全面领导能源管理工作
第四条 装备工程部节能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 采购部、物流部负责一次能源采购、储存、发放
第六条 检测试验中心负责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用能单位应确定一名主管能源与节能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节能员负责本单位能源管理以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具体节能工作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第八条 本办法中能源是指公司(含子公司)使用的水、电、重油、汽油、柴油、煤油、高压风、氧气、以及其它能源
一次能源指原煤、焦炭、重油、天然气、汽油、柴油、煤油
第五章 管理内容第九条 采购部确保购进的一次能源的质量、数量
物流部加强一次能源储存、发放过程的管理,避开不必要的能源损失
(一)对用能单位提出的能源质量有疑议的采购,装备工程部将对能源质量予以裁定
对于采购部采购的一次能源确有质量问题的,装备工程部将以公司业务联系书通知采购部,并报综合管理部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对一次能源因储存、发放过程的管理不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装备工程部将通知采购部限期整改,并报综合管理部予以经济责任制考核
(三)物流部负责对各用能单位的一次能源消耗进行统计,每月 5日前将一次能源流向表报装备工程部
第十条 检测试验中心负责全公司能源计量管理和仲裁工作
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维护、检修
(一)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达到国家标准
对公司指定安装的能源计量仪表应及时配备
(二)检测试验中心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除公司内电表)的维护、检修工作,以确保能源计量仪表的完好率达到国家标准及公司规定
装备工程部予以监督、考核
(三)公司内电表的维护、检修工作,由装备工程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