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 ** 二 级 公 路土 建 工 程 施 工 招 标资 格 预 审 文 件(招标编号:**)资格预审评审细则**至**二级公路建设办公室2001 年 9 月**至**二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评审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交公路发[1997]451 号)等有关规定和资格预审文件制定本评审细则
一、 基本原则(一) 资格预审是建设单位在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的审查
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取得投标资格
(二) 资格预审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二、 评审组织(一) 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资格预审领导工作
(二) 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设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本评审细则及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工作
三、 评审标准及要求 依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按如下两方面标准进行评审:1、符合性审查标准;2、强制性履约标准
(一)、合格投标人本资格预审将面对那些来自符合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具有公路与桥梁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在交通部门进行资信登记的二级及以上资信等级的施工企业,其应有充足的能力完成本合同工程
(二)、只有当申请人在符合性审查、强制性条件评审、澄清与核实等方面均应满足要求,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符合性审查包括:申请人的合格性、申请书的完整性、申请人的法律地位
假如符合性审查的任意一项不满足本须知要求,该申请文件将被拒绝,只有通过符合性检查的申请人才能进入下一步强制性条件的评审
强制性条件的评审包括工程经验、人员及设备能力和财务状况等方面均满足资格预审强制性条件(附件二表 1、表 2、表 3)要求
有关申请人在这些方面的情况应在其资格预审申请书后所附表格中体现
假如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