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 件宝钢八钢〔2025〕288 号 关于下发《2025 年八钢公司内部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的通知八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八钢工程建设招投标发包及预结算审核情况,结合目前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和造价管理工作要求,现下发《2025 年八钢内部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文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八钢固定资产(基建、技改技措、更新改造、安措等工程) 、大中修等项目
二、编制依据和原则 1、建筑工程采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2025 版,装饰装修工程采纳《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 版,安装工程定额采纳《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版
2、采纳《2025 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定额子目不足时可配套采纳现行《冶金工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子目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的消耗量等因素,参照《2025 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调整
1《冶金工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1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3
2《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2025 版)企业三级; 3
3《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现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3
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3
5《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