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文 件宝钢八钢〔2025〕288 号 关于下发《2025 年八钢公司内部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的通知八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八钢工程建设招投标发包及预结算审核情况,结合目前工程管理的实际需要和造价管理工作要求,现下发《2025 年八钢内部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文件,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八钢固定资产(基建、技改技措、更新改造、安措等工程) 、大中修等项目。 二、编制依据和原则 1、建筑工程采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2025 版,装饰装修工程采纳《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 版,安装工程定额采纳《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版。 2、采纳《2025 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定额子目不足时可配套采纳现行《冶金工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检修工程预算定额》、《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子目人工、材料、机械预算定额的消耗量等因素,参照《2025 年乌鲁木齐地区单位估价表》调整。 3.1《冶金工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1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3.2《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2025 版)企业三级; 3.3《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现行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 3.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25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3.5《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 版定额,取费参照《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25 版); 4、人工费单价取定 《202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乌鲁木齐地区人工费单价为区间单价,即 46.86-61 元/工日。其中,建筑工程 46.86 元/工日,装饰工程 51.55 元/工日、安装工程47.93 元/工日为计费基础。 直接发包工程,工程预结算时建筑工程 46.86 元/工日,装饰工程 51.55 元/工日、安装工程47.93 元/工日为计费基础。 招议标发包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时,人工费单价按上线 61 元/工日计算,其价差部分只计取税金;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参照建筑市场价格自主确定人工费单价,但不得低于《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