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甲方: 办公楼装饰工程 乙方: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示范文本,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定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第一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
1、本工程合同;1
2、合同约定的标准、法律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1
3、设计图纸;1
4、工程预算;当合同文件出现模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第三十条约定办法解决
第二条: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合同必须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法律规范
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法律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标准、法律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法律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双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使用于合同文本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临沂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第三条:工程概况3
1、 工程名称:临沂 ********** 办公楼室内外装饰工程 工程地点:临沂市 ********** 路与 ********** 路交汇处 承包范围:室内装饰、室外装饰、3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
3、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 550 万元(大写:伍佰伍拾万元)
4、工期:总工期 90 天,(在安装工程不影响的条件下)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5、质量等级:合格
6、工程价款结算:3
1、装饰工程造价工程量据实结算,执行 2025 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06 价目表, 及现行的配套取费程序及有关配套规定执行
2、人工费按 36 元/工日结算
3、材料价格甲方确认,主材结算价格按甲、乙及监理方考察后签字确认的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