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已经简单装修,包括 第三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给甲方备存
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 2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壹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按季支付,每季租金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 整)
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本房屋租金为预付租金
合同订立后三日内,乙方支付首季租金及水电押金 元
甲方将房屋全套钥匙交付乙方,在本期租金期满前 15 日内,乙方交纳下一季度的租金,以此类推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物业费、水费、电费等其他自行应承担的使用费
(2)与房屋本身有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