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办公用品申购、领用规定版本:A 版生效日期: 2008-07-01页次:共 1 页 第 1 页1.目的法律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管理,有效控制办公费用,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3.职责3.1 行政部负责制订、修改与完善本规定,同时负责管理、执行。3.2 总经理批准后各部门遵照执行。4.内容: 办公用品:诸如笔、墨、纸张、电话机、打孔机、文件夹、印油/台等等,有助于办公室人员工作时使用的工具(本公司尚包括:常用医药品、印刷品等)。4.1 申购管理:4.1.1 为法律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公司每月统一申购办公用品一次(临时特别情况例外)。4.1.2 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实际使用情况,于每月 20 日前做出下月需求计划,报部门负责人签名,并于 22 日前交行政部前台文员。4.1.3 经公司总经理授权,前台文员有权在了解各部门办公用品实际使用的基础上可进行删减,在删减的同时应告知该部门被删减用品的名称和数量。然后汇总成表,交行政经理审核,经审核没有问题,再由其电邮给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4.1.4 特别情况需临时增加的办公用品,申请部门应先查询存量,确认需购买时,由部门文员填写《文具/购物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交采购部采购。4.2 办公用品分类:4.2.1 管制类办公用品:如:计算器、电话机、打孔机、笔筒、文件栏、文件夹等较耐用品均属管制范围的办公用品。各部门在申请时,一定要作好自查,即上一次购买此类用品的时间或使用寿命。4.2.2 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如:纸张、笔类、笔记本、橡皮擦、涂改液等。4.2.3 常用医药品、印刷类用品:以部门为单位合理、适当申购。如:创可贴、风油精、棉签、印刷表单等。4.3 领用与管理:4.3.1 采购部于每月 5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购回申购之办公用品,货仓按相关程序收货后,通知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如所购用品与申购数量或规格不符的,需及时知会采购员,通知供应商更换。4.3.2 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并发放,行政部根据审批的汇总表,按单发货。4.3.3 办公用品的领用须填写《领取物品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于每周四前交行政部。行政部作好准备固定在每周五下午 13:30~17:00 发放,其它时间不予发放。新入职人员的办公用品领用不受此限制。4.3.4 前台文员应妥善保存办公用品《领取物品申请表》,同时按该表领用之物品全部录入电脑管理,在人员离职时,则依据此“管理明细”回收所领之办公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