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第一节 质量管理目标及技术保证措施一、质量目标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法律规范》的 合格 标准 二、质量保证体系1、质量保证指导思想:自收到中标通知书起,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质量保证系。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项目施工员、项目质监员具体实施对本工程的质量监控和管理,使工程质量等级纳入投标质量等级的控制目标。公司部门配合现场质保体系进行预控、监督和检测。从技术组织、工序控制、材料管理、质量检测、工程配合等方面落实措施。本工程要尤其注意对轴线测量、弹线复核、标高引测的控制,抓好工艺技术交底、交深、交细、控制通病源头,抓好过程检验纠正通病雏形。同时严格把好材料关,工程所需材料必须按业主和有关法律规范要求进场。不合格材料坚决杜绝进场,以确保工程质量。2、质量管理制度建立操作岗位责任制,严格按“三过程管理”(即:一般过程、关键过程、特别过程)并与“过程挂牌”制度相结合,做到检查上过程,保证本过程,服务下过程。严格执行“自检”、“交接检”,确保过程质量达到要求。(1)自检上岗工人严格按工序要求进行操作,每道工序完成后立即进行自检,自检中发现不合格项,班组立即改正,直到全部合格,班组长填写自检表并注明检查日期,各段副经理执行,项目经理监督。(2)交接检查过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工程质量、过程完成后的清理和成品保护内容。由责任工程师主持上道过程合格才可交给下道过程,交接双方在记录上签字并注明日期。(3)隐蔽验收凡被下道过程所掩盖而无法进行质量检查的过程,分项工程由责任工程师及时组织隐检,责任工程师填写报告单交专检人员验收。需监理人员进行的隐蔽检查项目,责任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人员、甲方提供隐检报告,并督促其完成隐检工作,隐检记录由责任工程师及时反馈送交资料负责人处归档。(4)预检预收:由责任工程师填写预检报告单,交专职检查人员检查验收,及时反馈送交技术资料负责人归档。(5)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工程全部过程完成以后由项目经理根据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组织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质量检查,责任工程师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专职质检员签认核定质量评定等级。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并得到监理的认可,并将两份评定表定期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处归档。(6)特别过程控制已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予以规定,在实施中均做为质量管理点加强管理,按技术交底要求由施工总管对工艺和参数进 行连续监控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