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作为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规定,适合企业合理合法实施
2、制定本方案后,便于统一企业内部各方面的认识,步调一致的开展协商工作
3、在人员更换的情况下,能够延续开展
4、在今后开展协商时,可以简化有关程序
5、在正式方案中,4 号楷体字即红色说明的部分不必写进去
(区域名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主体是双方协商代表,日常事务性工作由区域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联合会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认识为了法律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共决、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企业和工会双方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学习宣传集体协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目的、方法、程序、操作规程,提高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和广阔职工的认知度,形成共识,为开展集体协商奠定思想基础
二、推选和确认协商代表(一)协商代表的组成原则:1、适合:根据协商内容的难易、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确定协商代表人数,每方至少 3 人(一般在 3-9 人之间,具体人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做到能干事、少而精,避开臃肿低效
2、结构:协商代表人员配备要考虑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套,一般包括熟悉生产经营管理、劳动工资、财务、法律人员
同时,要考虑生产一线人员,女职工较多的企业还应考虑女职工代表
3、对等: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
(若区域业已经签订集体合同,则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可由集体合同协商代表兼任,若协商代表结构不能完全适应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共同的需要,可适当按程序增加相关人员)(二)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一般应在本区域管辖企业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