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规定
主题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
工作要求 3
1 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同时具有齐全的安全检验技术资料,容器本体上应装金属铭牌
2 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前,应由压力容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安装
先制定施工方案,报主管经理、设备、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方可施工
3 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先有我公司初验后,再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验收,同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并进行安全定级,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4 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 压力容器在使用中,若需进行修理,应报修理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后方可修理
6 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未经审验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
7 压力容器应装有灵敏可靠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表、温度计、安全阀
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8 压力容器如需变更使用条件和用途,应报安全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压力容器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
9 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考核根据《安全检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安全保卫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1 安全管理部负责本标准的贯彻实施
2 其它有关部门负责本标准的落实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总公司安全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