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新近颁布《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指压力容器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公司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单位压力容器设备,指导各单位不断改进和加强压力容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东兴公司压力容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第六条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依据《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第七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保证压力容器全过程管理的落实。公司指定压力容器的主管部门机动部,负责压力容器全过程管理,并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第八条 压力容器主管部门机动部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二) 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加审查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三) 组织或参加压力容器的设计、采购、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更新等全过程管理。(四) 检查压力容器和安全附件使用检验情况,编制压力容器的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五) 负责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注销手续,并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告。(六) 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时,参加抢救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和处理。(七) 协同有关部门作好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压力容器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第九条 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 负责组织编制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二) 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