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申报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应具备的规模序号项 目计 算 单 位规 模(一)公共建筑和市政等专业工程1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m2)5000 及以上2市政工程投资(万元)500 及以上3钢结构工程投资(万元)500 及以上4水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投资(万元)300 及以上5装饰与装修工程及幕墙工程投资(万元)300 及以上(二)住宅工程1住宅小区或组团建筑面积(m2)30000 及以上2单体住宅建筑面积(m2)5000 及以上3别墅组团建筑面积(m2)10000 及以上注: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建筑及加固修复工程可酌情实施。附表:1.申报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应具备的规模2.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备案登记表3.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4.特色工程加分规定表 5: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寓意:鼓浪洞天,波涛涌跃;天海砥柱,信誉东南。表达厦门建设人,筚路蓝缕,继往开来,勇于创新,重质量,创品牌,把厦门建设得更美好的愿望。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厦门市建设局的要求,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法律规范、促进厦门市建设工程鼓浪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是厦门市建设局设立的厦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最高质量荣誉奖。鼓浪杯优质工程奖分设金奖和银奖,原则上金奖每年不超过 30 项,银奖每年不超过 70 项。获得鼓浪杯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工程方可推举参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评选。第三条 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安管理协会)组织实施。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市质安管理协会组织评价,经鼓浪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会)评审通过后,由厦门市建设局确认后公布。第四条 创建鼓浪杯优质工程奖活动,应重在过程质量管理。创建活动是以施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行为,相关单位应予支持和指导;市质安管理协会对全市创建鼓浪杯优质工程进行过程指导、检查和评价。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申报鼓浪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除应符合建设规模相关要求(见附件1),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 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竣工验收通过时间未超过两年的新建工程。(二) 符合基本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