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站说明: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法律规范》GB 50337-20254.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表 4.2.3 生活垃圾转运站设置标准转运量(t/d)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间距(m)绿化隔离带宽度(m)50~150800~3000≥10≥5<50200~1000≥8≥3注:1 表内用的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 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3 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准运量可按附录 B 公式计算。4 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纳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5 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253 垃圾转运站用地面积应根据日转运量确定,并应符合表 4.2.3 的规定。表 4.2.3 垃圾转运站用地标准转运量(t/d)用地面积(㎡)与相邻建筑间距(m)绿化隔离带宽度(m)≤150≤3000≥10≥5注:1 表内用的面积不包括垃圾分类和堆放作业用地。2 用地面积中包含沿周边设置的绿化隔离带用地。用地面积可根据绿化率的提高而增加。3 标中转运量按每日工作一班制计算。4 当选用的用地指标为两个档次的重合部分时,可采纳下档次的绿化隔离带指标。5 二次转运站宜偏上限选取用地指标。说明:1.垃圾转运站设备设计为一机两箱,即一台垃圾压缩机,两个垃圾集装箱位; 2.垃圾转运站车间内净高 5.0 米,进料门宽 3.0 米、高 3.0 米,出料门宽 3.5 米,高 3.5米;3.垃圾转运站设有车间及办公用房,其中含配电、浴室、卫生间、工具间、值班室、办公室,站内有停车场地;4.出于环保及景观因素考虑,垃圾转运站周边有 3 米宽绿化带,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平面布置方案一适用于垃圾来料运输车辆为微型车(载重 2 吨以下)的服务区域使用;方案二适用于垃圾来料运输车辆为载重 5 吨以下的服务区域使用,来料采纳高位卸料方式,卸车平台高 2.5 米。转运站主要技术指标:方案一(无坡道)序号名称面积(m2)备注1车间建筑面积188.192办公用房48.94563转运站内场地1140.194含绿化带占地1581.79方案二(有无坡道)序号名称面积(m2)备注1车间建筑面积224.622办公用房108.34563转运站内场地2210.14含绿化带占地2814.3平面布置见下图:方案一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