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装卸承包合同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上海建蓝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山路919号联系电话:021-********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暂订个月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合同可以顺延或续订
第二条承包内容:货物装卸搬运、货物进出仓库、货物的拆装箱、货物的辅助作业、作业现场清理,货物相关的人力等业务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1)文明装卸轻拿轻放,严格按要求作业、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2)按标准堆垛(定量、定型做板,有警示标识的货物应严格按标识要求装卸,重货不压轻货);(3)发现货物残损等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收货员,配合收货员作好认定工作;(4)装箱待货时,必须及时关闭箱门,吃饭或待命时,有专人在仓库巡视;(5)爱惜甲方财物,对用完的小绳及时归拢集中,作业完毕后,附属工具如钢丝绳,卸扣,油布等放至指定地点;(6)保持作业区和周围环境整洁(负责库内,装卸区卫生请扫和库内货物的移位与整理,维护作业区内安全,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装卸作业中需要铲车配合的,由甲方负责安排;(7)乙方的装卸人员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装卸任务
第三条装卸人员由乙方人员自行招用,自行调节,自主管理
乙方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条乙方装卸人员在甲方场内作业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严禁在禁烟区抽烟、严禁在上岗前喝酒、严禁偷盗货物、不得在作业区以自行车、助动车等代步、不得在仓库内睡觉、不得随意搬动货物、不得向客户索要财物、乙方的装卸人员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章处罚同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第五条承包费用标准(见附页):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结算上月费用,乙方开具税务发票送甲方,25日前甲方通过转账或支票形式支付乙方
乙方收到费用除工资总额%管理费后,及时发放到员工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人员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