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实现湖南水运安全进展把握机遇 深化改革实现湖南水运安全进展 全面加快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湖南省水运建设规划实施 66 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45 亿元。截至目前,“十二五”已完成投资 79.6 亿元,已建和在建项目 24 个,两年内还要开工建设 42 个项目,完成投资 65.4 亿元。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扎实做好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完成《湖南省港口布局规划》修编,开展《长株潭组合港总体规划》和《湖南省“十三五”水运进展战略讨论》编制。提出全省海事监管救助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和进展思路,完成“监管系统技术方案”、“监管巡航救助站点布局”和“监管救助力量配备讨论”等专题讨论。积极推动岳阳洞庭湖综合枢纽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层面或行业规划。 ――全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2025 年,湖南省水运建设计划完成投资 34 亿元,建设 40 个项目,其中续建项目 18 个,新开工项目22 个。一是继续抓紧实施全省高等级航道骨干网提级改造,推动湘江 2000 吨级航道建设一、二期工程,沅水浦市至常德航道建设,湘西航运建设一期工程,洞庭湖区澧县至茅草街航道建设工程等 7 个航道项目。二是继续督促跟进湘江土谷塘航电枢纽、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的建设,确保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三是加快全省港口现代化、规模化建设,重点推动岳阳港君山港区荆江门码头工程、长沙港霞凝港区三期工程、常德港德山港区千吨级码头、益阳港清水潭千吨级码头等 25 个港口项目建设。四是继续加快省水上交通支持保障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加快推动渡口改造、客渡船标准化改造和锚地建设等水上交通安全专项建设工程。特别是要完成 2.15 亿、900 余艘客渡船改造工作。 继续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必须高度警觉,实行有力措施,抓重点,攻难点,扫盲点,全面落实责任,全面消除隐患,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强化制度落实。健全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细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级各环节各岗位责任,确保权责清楚。严格执行海事巡航制度,督促落实客渡船、运砂船签单发航制度。强化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现场监管。一是将船舶签证、船舶检验、水域巡航与渡口巡查等常规执法履职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强化执法监管。二是将重点部位与水域分片落实到人,在特别时段、客流高峰期,要确保定时、定人、定责实施现场值守。加大对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