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2025)字(001)号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智能化系统专业)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智能化系统安装合同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工程的客观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1.3.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3.2 周界防范报警系统, 。1.3.3 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1.3.4 楼宇对讲系统(黑白可视),同时必须达到户户通。1.3.5 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二进二出式,五个出入口)。1.3.6 背景音乐系统(绿化设置音响、广播点位),不得低于 25 个点位;1.3.7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该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程内容,同时在每栋楼、每单元底层、楼梯间、电梯出入口(电梯前室)均各设置一个监控系统; 地下室内不能有死角,必须全部全面监控;最终根据设计施工图、结合鼎业兴城项目现场实施客观情况,以满足符合性要求为前提确定工作内容。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鼎业兴城智能化系统安装调试工程各子系统的成套设备购买、工程安装、系统调试、人员培训、工程验收、系统检测、资料提供、工程保修、售后服务。2.2 除包括 2.1 条承包范围外,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也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第三条 合同工期3.1 本工程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3.2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和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的特别性,本工程施工实行分阶段作业,开工时间根据甲方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合理安排通知进场;竣工时间必须在 接收土建单位工程前 60 天完成。3.3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随土建进度随时无条件配合,由于乙方没有及时掌握土建施工进度而对智能化系统安装进度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自行承担;3.4 本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分阶段全部完成,系统功能全部开通、试运行。第四条 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 。4.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法律规范》(GB/T50312-2000)。4.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339-2025)。4.4 《智能建筑工程检测规程》(CECS182:2025)4.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第五条 承包方式、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5.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 固定总价包干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