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design of intelligent buildingGB/T50314-20252006-12-29 发布,2007-7-01 实施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 年 7 月 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T50314-2025,自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原《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 00 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通知”(建标函 920253 67 号)的要求,《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编制组在仔细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在内容上进行了技术提升和补充完善,并根据各类建筑物的功能予以分类,以达到全面、科学、合理,使之更有效地满足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要求
本标准共分为 13 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设计要素(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建筑环境)、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文化建筑、媒体建筑、体育建筑、医院建筑、学校建筑、交通建筑、住宅建筑、通用工业建筑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仔细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上海现代建筑设计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石门二路 258 号,邮政编码 200041,电话 021-52524567;传真 021—62464000)
本标准主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