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后预算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1
1、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全局标后预算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标后预算编制、评审、下达(报备)、执行等各个阶段
2、职责:2
1、局成本合同处职责:标后预算管理实行局、处、项目三级管理,局成本合同处是全局标后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a、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局各处标后预算编制、评审、下达、执行情况,制订相关制度和办法,定期检查项目执行标后预算情况,逐步建立起适应于全局实际情况的竞争与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标后预算在施工过程中起到指导项目控制成本的作用
b、负责编制、下达局直管项目的标后预算,参加各处大型特大型项目的标后预算评审工作
c、负责标后预算标准化工作,收集、积累施工定额,补充修订局标后预算定额和编制办法
2、局经营开发处的职责:局经营开发处应在收到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抄送局成本合同处一份,在项目签定合同后十日内向局成本合同处进行合同交底和投标预算交底,以便及时掌握投标报价情况并督促、安排标后预算的编制工作
3、生产管理处职责:a、负责组织局直管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机械设备配套清单
b、负责收集、分析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资料,以便补充修订局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c、负责定期提供各地区材料价格信息
4、工程处职责:制订标后预算工作程序、并明确标后预算编制、评审、下达、抽查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a、负责编制新建、在建项目的标后预算,经评审切块后下达并报局备案,确定项目对外分包的指导单价,定期赴项目检查标后预算的执行情况
b、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对标后预算的各项费用进行分解,督促、指导项目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通过经济活动分析,加强施工经营过程的费用控制
c、对标后预算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实际综合单价进行对比分析,收集、分析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分包指导价,建立不同地区、不同项目的标后预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