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典当贷款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典当有限公司甲方为有效的运用其自有资金,拟将人民币(大写)贷(典当贷款)给(借款人)
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以其名义发放此笔贷款,乙方亦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为明确甲、乙双方之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委托贷款一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然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息费率等而代理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的委托贷款手续费(劳务费)
第二章委托事项第二条甲方经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就委托贷款事项做如下指定:(一)委托贷款的对象(即借款人)为:
(二)委托贷款的金额为(大写):亦写)
(三)委托贷款的用途为:一:(四)委托贷款项下的当物
若当物需要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则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
典当委托贷款保证人为:(五)委托贷款的发放方法为:甲方直接支付到借款人账户或将委托款项划入乙方银行帐户,由乙方根据典当借款的合同约定划入借款人帐户
(六)委托贷款的息费率为:
(七)委托贷款期限为:店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月
实际的贷款发放日与上述约定不同的,后实际的贷款发放日起算
委托贷款需要延期(续当)的,由甲方向乙方发出《委托贷款延期(续当)委托书》
(八)委托贷款的本金、利息、综合费用等偿还方式以乙方格式文本内容为准
第三章甲方的声明及保证第三条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典当贷款,并承担该贷款可能产生的风险
甲方声明其已知悉并完全同意乙方已经或即将与借款人订立的《典当借款合同》的全部条款和内容
条甲方委托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并已办妥必要的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