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为做好(以下简称ppp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等阶段的前期服务工作,甲方现将本ppp项目咨询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计委价格〔1999〕1283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委托事项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2、委托事项:甲方将上述项目的咨询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下列事项:项目识别阶段: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对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分析,形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并协助甲方开展《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的评审工作
项目准备阶段: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采购阶段:编制采购文件,开展项目采购工作,起草ppp合同,参与ppp合同谈判与签订工作
第二条工作成果报告提交时间要求项目识别阶段: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资料清单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阶段应当提供的所有资料和数据,并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乙方应在甲方该阶段项目资料提交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初步实施方案》(PPP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报告);在初步实施方案提交后给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
(纸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资料清单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该阶段应该提供的相关数据及资料;乙方应在甲方该阶段材料提交齐全后15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