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 人 民 法 院 新 建 审 判 楼消 防 系 统 施 工 招 标 文 件编 号 : ** **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目 录投 标 通 知 书第 一 章投 标 须 知第 二 章合 同 主 要 条 款 第 三 章工 程 技 术 法 律 规 范 第 四 章图 纸 第 五 章投 标 文 件 表 式 第 六 章工 程 量 清 单投 标 通 知 书 ( 被 通 知 单 位 全 称 ) :一 、 ** 县 人 民 法 院 新 建 审 判 楼 工 程 消 火 栓 系 统 、 自 动 喷 淋 系 统 、 火 灾 报 警 系 统 施 工 招 标 资 格 审 查 已 经 结束 , 贵 单 位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 具 备 本 次 招 标 工 程 的 施 工 能力 , 现 正 式 通 知 贵 单 位 参 加 投 标
二 、 请 投 标 单 位 接 到 本 招 标 文 件 后 , 仔 细 阅 读 各 项内 容 , 进 行 必 要 的 投 标 准 备 , 并 按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详 细填 写 和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三 、 招 标 单 位 将 按 本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须 知 确 定 的 时间 、 地 点 开 标 , 请 投 标 单 位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代 理人 ) 准 时 出 席 , 否 则 视 为 弃 权 处 理
四 、 本 通 知 所 附 电 话 和 传 真 供 招 标 过 程 中 答 疑 和 联系 用
招 标 人 : ** 县 人 民 法 院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司 ( 公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章 ) :地 点 : ** 大 厦 A 座 907号 邮 编 : ** 电 话 : ** 传 真 : **经 办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