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中几个理化指标的检测讨论泡沫灭火系统中几个理化指标的检测讨论 一些非极性溶剂因在溶液中表面张力很大,在自然空气或化学反应产生的气体作用下,可形成大量的气状泡沫,这些泡沫附着在保护对象的表面上,能隔断空气,在消泡和溶液蒸发时又吸收热量
因而具有窒息、冷却的作用,从而达到控制与扑灭火灾的目的
泡沫灭火系统在国内进展很快,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企业,贮油库,馆藏场所,地下工程,飞机场等重特大及特别场所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检验检测,是对设计,施工,验收,日常维保的一个重要把关口,重点是验证其设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作用是否有效
但国内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检测标准,各地在检测方法与手段,检测过程等上,差异较大,得出的检测结论也不尽能反映出以上三个“是否”的目的要求
对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就其设施的完整性和运行是否正常可以做一些比较直观的观测检验与功能性试验,但在作用是否有效的判定上,关键是对泡沫液理化指标的检测
一、泡沫液类型的确认 泡沫液种类繁多,一般根据其起泡原理,发泡倍数或用途进行分类
设计上,较多的是依据其发泡倍数进行选型,由于系统设计人员一般由机电专业的人员来完成,因此很少注意到其化学性质,检测时应把握好以下几点,以验证其选型的正确性
泡沫液应与保护对象的理化性状匹配 泡沫液经产生泡沫后,应使其保护对象的表面张力降低,附着角足够小,这样才能保证泡沫的着床与聚集,并在短时间内达到足够的厚度形成全覆盖层,从而使保护对象与空气相隔离,起到窒息的作用
检测时,应认真核对设计施工技术文件,对产品的技术参数严格检查,防止水溶性与非水溶性,极性与非极性物质的错用串用
泡沫液不应对保护对象造成二次损害 对馆藏场所,电子电气设备,地下工程,飞机场等保护场所,有严格的泡沫液选型要求,不应对保护对象产生诸如浸渍,腐蚀等二次损害,检测时应严格核对
减少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