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 地 产 】 浙 江 绿 城 安 保 服 务 工作 标 准 及 操 作 规 程第 一 节 保 安 员 培 训 实 施 作 业 规 程1 目 的法 律 规 范 保 安 员 培 训 工 作 内 容 , 使 保 安 员 培 训 系统 化 、 法 律 规 范 化 、 制 度 化 , 最 终 使 全 体 保 安 员具 备 满 足 工 作 需 要 的 知 识 和 技 能
2 适 用 范 畴适 用 于 全 体 保 安 员 的 培 训
3 职 责3
1 保 安 部 经 理 负 责 制 定 保 安 部 年 度 培 训 打 算 ,并 组 织 实 施
2 保 安 部 经 理 助 理 负 责 监 督 及 抽 查 所 分 管 项 目的 培 训 实 施 情 形 , 验 证 培 训 成 效 及 对 外 联 系 培 训老 师
3 保 安 队 长 ( 安 保 部 经 理 ) 根 据 保 安 部 培 训 打算 , 制 定 本 保 安 队 ( 安 保 部 ) 的 月 度 培 训 打 算 ,并 负 责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4 作 业 规 程4
1 培 训 打 算 的 制 定4
1 保 安 部 经 理 于 每 年 的 12 月 31 日 前 做 出 下 年 度的 培 训 打 算 , 并 上 报 公 司 审 批
2 保 安 员 培 训 打 算 必 须 符 合 的 要 求 要 求 应 包 括 :a) 不 违 反 国 家 的 有 关 法 律 、 法 规 ;b) 保 安 队 ( 安 保 部 ) 的 培 训 应 有 具 体 的 实 施 时 刻和 地 点 ;c) 有 考 核 的 标 准 ;d) 有 明 确 的 培 训 范 畴 ;e) 有 培 训 的 要 求 ;f) 培 训 工 作 如 受 气 候 和 工 作 的 阻 碍 , 可 提 早 ( 延期 ) 进 行 或 取 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