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设计标准Q/HMJ -2001前 言 塑料制品设计标准是由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根据新产品开发的需要,因现无有关上级标准特制定此企业标准,以做为产品大批量定型生产的依据
在有关上级标准发布实施后本标准将自动废止或视情况修订后重新发布实施
本标准于 2000 年 4 月 20 日发布; 本标准于 2000 年 4 月 25 日实施;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岛海尔模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召坤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制品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及与客户沟通应落实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模具公司所有塑料制品的设计
2内容2.1 脱模斜度对模塑产品的任何一个侧壁
都需有一定量的脱模斜度,以便产品从模具中取出
脱模斜度的大小可在 0
2 度至数度间变化,视周围条件而定,一般以 0
5 度至 1 度间比较理想
具体选择脱模斜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A> 凡塑件精度要求高的,应选用较小的脱模斜度
B> 凡较高、较大的尺寸,应选用较小的脱模斜度
C> 塑件的收缩率大的,应选用较大的斜度值
D> 塑件壁厚较厚时,会使成型收缩增大,脱模斜度应采纳较大的数值
E>一般情况下,脱模斜度不包括在塑件公差范围内
F>透明件脱模斜度应加大,以免引起划伤
一般情况下,PS 料脱模斜度应大于 3°,ABS 及 PC料脱模斜度应大于 2°
G> 带皮纹、喷砂等外观处理的塑件侧壁应加 3°~5°的脱模斜度,视具体的皮纹深度而定
皮纹深度越深,脱模斜度应越大
H> 插穿面斜度一般为 1°~3°
2.2 塑件的壁厚 合理的确定塑件的壁厚是很重要的
塑件的壁厚首先决定于塑件的使用要求,即强度、结构、重量、电气性能、尺寸稳定性以及装配等各项要求
A> 塑件壁厚应尽量均匀,避开太薄、太厚及壁厚突变,若塑件要求必须有壁厚变化,应采纳渐变或圆弧过渡,否则会因引起收缩不均匀使塑件变形产生气泡、缩水等成型工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