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消防、通风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一、工程地点:二、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通风系统安装工程三、工程内容:“ ”项目地下室的消防、通风工程、 #楼消防工程、地下室及架空层防火卷帘门(含设备采购),负责所承包工程的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消防电不含消防电线的保护管、预埋接线盒及面板,消防水不含预埋套管),并通过消防验收(含消防检测费及当地消防行政主管机构两次验收费用),在楼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一周取得消防专项验收合格证明。四、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相关消防施工图内的地下室消防、通风工程; #楼消防工程、室外消防工程。五、合同工期:1、本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不含预埋工程工期),开工时间以甲方和监理公司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应对各种影响工期的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雨天、法定节假日不再顺延工期。 第二部分 基本条款六、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必须办理签证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1)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图纸;(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影响乙方施工连续 8 小时;(3)因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或不能达到施工进度要求的;(4)根据施工进度要求乙方已完成的项目,甲方要求变更使乙方重新施工的;(5)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是否对工程正常施工造成影响及影响的时间以当地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七、工程质量: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及其系列验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6-202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61-96 进行验收,质量合格。八、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施工场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2、 在保证质量与性能不变的情况下,甲方要求并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确认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