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GF-2025-0215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温州市 *** 进城口改建工程指挥部 (以下称“甲”方)受委托人: 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 地 点:XXXXXXXXXXXXXXXXXXXXX 招标规模: 建筑面积 23760 M 2 (含地下室 4950 M 2 ) 总投资额: 6429
1 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25]1980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2、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而导致招标失败的,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的情况下因甲方原因中止招标,则由甲方承担招标费用
3、合同签订生效后 三 日内,预付 万 元,其余款在招标结束后 十五 日内结清
酬金中已包括乙方招标代理过程中有关会务组织方面的费用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酬劳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