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港航工程一级建筑师案例分析题1.某港池开挖、吹填造陆工程,开挖区的土质上层为中细砂、中层为黏土、底层为岩石,各层的开挖单价分别为 18 元/m3、46 元/m3、250 元/m3(含炸礁、清渣等)
分别采纳1250m3/h 绞吸式挖泥船、8m3/h 抓斗式挖泥船、炸礁船等组合施工
因为水域狭窄,不能分区施工
合同规定:在筑好抛石围堰后吹填中细砂,围堰石料由业主供料
该工程于 2002年 6 月 28 日开工,合同工期 180d,工程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项:(1)抛筑围堰时,附近农民因征地补偿未谈妥而阻挠施工,导致停工 28d(2002 年 7 月 1日—7 月 28 日);(2)抛筑围堰时,业主供料延误 7d(2002 年 7 月 30 日—8 月 5 日);(3)开挖中细砂时,由于用船紧张,挖泥船进船场推迟,为赶回工期,经监理同意,施工单位换用功率更大的 1450m3/h 绞吸式挖泥船进船,因此增加调遣费 25 万元,但仍使工期延误 10d;(4)在用 8m3/h 抓斗式挖泥船开挖黏土时,发现实际土质标高与设计不符,实际岩面标高浅于设计岩面标高,经监理确认,岩石开挖工程量增加了 1
5 万 m3,应业主、监理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炸礁设备进场,保证了该阶段工期,因此增加了调遣费 62 万元
问题:(1)施工单位从上述事项中哪些可获得工期补偿
哪些不能获得索赔
(2)村民阻挠施工,应按怎样的程序向监理提出索赔
可提出哪些费用索赔
(3)换用更大功率的绞吸式挖泥船进场造成的费用增加,可否提出索赔
(4)因土质不符增加的成本,应怎样索赔
计算炸礁、清渣的可索赔额
1.答案:(1)可获得的工期索赔:28d+7d=35d
依题意这 28d 与 7d 是不重复的,所以总计是 35d
村民阻挠施工导致停工 28d 属业主责任
业主供料不及时,延误工期 7d,合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