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地址:邮编:电话:传真:E-Mail:乙方: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______一案的仲裁、仲裁阶段代理人。乙方律师有权利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做辅助性工作。第二条代理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第1项特别授权:1、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2、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参加仲裁、调解等程序性工作,对甲方实体权利不做处置。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八)乙方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不能对案件结果作任何承诺。第四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四)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指定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第五条律师代理费、工作费用等及支付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国家有关律师执业条例、《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约定如下:一、关于律师费1、收费方式------双方同意乙方采取方式收取律师费:1)、计件收费;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3)、计时收费;4)、风险代理收费;5)、法律顾问按顾问时间计费;6)、在上述5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2、收费依据-----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3、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1)、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