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 融 南 路 拆 迁 须 知一、分户原则以户口本为依据,原则上父子、祖孙不分户
兄弟拥有共同房产时,18岁以上成年男子(1985年10月30日以前出生)可以另立户头
宅基地按户头分配
二、安置原则1 、只有正屋土地使用证的实际面积才属于安置的范围
(1)有土地使用证的杂屋地基按67元/m2 征地价格补偿
(2)正屋实际面积大于土地使用证的面积部分,土地不予补偿,只补偿房屋价值
(3)正屋实际面积小于土地使用证的面积部分,按5 元/m2 补手续费
(4)无土地使用证的杂屋地基不予补偿,只补偿房屋价值
2 、每户原拆旧房的正屋合法实际占地面积少于84平方可安置一空地基
3 、每户原拆旧房的正屋合法实际占地面积多于84平方( 含84平方) ,可安置不超过两空的地基
4 、每户拥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待拆宅基地的,只按一个户头安置
5 、原正屋宅基地占地面积和新房宅基地占地面积有差距,根据67元/m2 的征地价格互补差价
三、安置小区建设规定1 、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安置小区的三通一平,基础部分由拆迁户自己打基础,从基底上1m的基础(包括圈梁)由拆迁户负担,基底上1m以外部分由土地储备中心按99定额直接费补偿费用
2 、新房必须统一由南岳设计院设计,拆迁户只负担1 元/ m2 的设计费,剩余部分由土地储备中心负担
乙方如需改变内部设计,必须由设计院批准变更
3 、水电由土地储备中心与相关部门协商
拆迁户负责农电改造的费用200 元/户,并以最低价800 元/ 户将自来水接进屋
需要自已打井的,必须经规划、水电站批准,不得擅自打井
4 、房屋建成验收后,由国土局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户只负担工本费18元
5 、其余报建的费用由土地储备中心负担
6 、所有补偿款额统一由土地储备中心管理,签订协议支付30% ,拆除旧屋支付10% ,开始建新房支付10% ,一层建成支付10% ,二层建成支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