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册 消防安装工程总 说 明一、《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颁布的 2000 年《 全 国 统 一 安 装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 GYD-201-2000 ~ GYD-211-2000 、 GYD-213-2025)、2000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单位基价表》、2025 年《重庆市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QXHL-203-2025)、现行有关设计法律规范、施工验收法律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国家产品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其他资料等依据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二、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的安装工程,具体的适用范围见各册说明。本计价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十二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另行发布);第十三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及其他工程。三、本定额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装工程编制和审核工程预算、工程标底、最高限价、工程结算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参考依据;也是编制概算定额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四、本定额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人工、材料、机械消耗水平。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除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调整。五、本定额用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人工单价为 28.00 元/工日。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六、本定额材料消耗已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辅助材料中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用“()”表示的材料为未计价材料,未计价材料费另行计算。本定额人工、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械燃(油)料价格,是以定额编制期的价格为依据确定的基价,作为计取费用的基础,其价差可参照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