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1. 施工场地现场考勤制度1.1. 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必须建立完整的施工场地上下班的考勤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及考核制度,并相互备案,相互监督。1.2. 监理、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等)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5 天,正常的休假(在岗 25 天以上的)应向监理或业主知会以,非正常的请假(在岗不足 25 天)必须向业主说明原因、请假并经批准。1.3. 业主正常上下班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致星期五,星期六、天及国家法定休息日一般不上班,但施工现场最少有一人值班。夏季上班时间为早上 8:00~12:00,下午为 3:00~6:00,冬季上班时间为早上 8:00~12:00,下午 2:30~5:30;值班时间为上午 9:00~12:00,下午 3:00~5:30,请监理及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特别情况请及时电话联系相关人员,一般情况下要求所有管理人员电话 24小时开通,包括监理及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1.4. 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主要管理人员在岗不足 25 天的,又不请假的,不影响工作的每人每天罚 200 元,影响工作的每人每天罚 500 元。2. 施工场地例会制度2.1. 周例会由监理主持,于每周二上午 9:00 进行,施工单位于每周一提供周报(内容:上周工作情况、本周工作计划、需要协调问题及上周例会问题整改情况等)。周例会纪要监理必须在周三下班前整理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完毕,分发各单位,以便进行整改及监督。如不能按时完成本工作,将认监理工作不到位。2.2. 月例会由业主工程部主持,于每月第一个周例会进行,施工单位于每月 30 号前提供月报(内容:上月工作情况,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资料收集情况,本月工作计划,需要协调问题及上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等)。周报按 2.1.时间提供。监理于每月30 号前提供监理月报(内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工程资料收集情况,施工场地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本月工作综合评价(包括工作自评价及对施工单位的评价)月例会纪要监理必须在周四下班前整理并经三方签字确认完毕,分发各单位,以便进行整改及监督。如不能按时完成本工作,将认为监理工作不到位。2.3. 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长、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及分包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监理单位的总监、总监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建设单位工程部主要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周、月例会,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