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职业资格评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为了法律规范员工职称及职业资格管理,鼓舞员工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适应岗位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推行内部职称、职业资格认定及聘任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管理原则职称、职业资格评聘管理工作,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建立系统的、动态的科学评价体系,制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环境,鼓舞人人多作贡献,增强以人为本的人才意识
(一)评聘分开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评、聘两条线原则
职称职业资格评审后,必须在本单位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进行聘用
对无编、无岗、岗位责任不清或考核不胜任的,原则上都不能聘用
(二)专业对口
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必须在所学专业或从事的技术岗位对口,对非专业、非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职称职业资格聘用
第三条 资格的评审(一) 职称的评定及考试:1
分级标准:职称分为五个等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获得:(1)三江集团评定: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评审,由三江集团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
(2)社会评定:参加地方人事部门组织的评审,由相关的人事主管部门授予的有效职称资格证书,公司经过核实后,对其资格进行认可
(3)其他单位评定:国家授予的其他有评审权的单位评定的有效职称,在公司经过核实后,对其资格进行认可
职称评审中,国家要求参加考试的系列或等级,均需参加全国规定的统一考试,获得有关部门授予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职业资格评定及考试1
分级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公司认可的注册类包含以下系列(大部分只有一个级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律师、注册建造师(一级、二级)、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