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法下邮轮旅客人身权利保护论美国法下邮轮旅客人身权利保护 摘 要 美国是邮轮旅游发达国家,通过美国《2025 年邮轮安全法》及长期积累的判例,美国确立了一系列邮轮旅客人身权利保护制度。包括对邮轮管理的要求,旅客人身权利保护中邮轮经营人负有的各项义务。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这些特别管理与责任制度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 旅客人身权利 美国《2025 年邮轮安全法》 判例 作者简介:罗依,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2025 级国际法学专业硕士讨论生,讨论方向:海商法、保险法。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03-061-02 一、引言 美国颁布《2025 年邮轮安全法》,对邮轮业界以及旅客权利保护产生极大影响。美国第二巡回法院 1965 年 Schwartzv.S.S.Nassau关于旅客人身损害案件中由所确立并阐明的原则至今适用。在成文法与判例法两个层面,美国建立了独具特色的邮轮旅客人身权利保障体系。 二、美国《2025 年邮轮安全法》确定的旅客人身权利保障制度 为了应对日渐增多的在美国各港口靠岸邮轮上发生的抢劫、袭击、强奸案件,美国总统奥巴马 2025 年 7 月签署了美国《2025 年邮轮安全法》。邮轮所有人需仿照美国酒店设施要求,加强安全措施。该法要求所有涉及美国公民的恶性犯罪和 1000 美元以上的盗窃犯罪需立即上报给联邦调查局、海岸警卫队和其它执法机构,以便证据收集;联邦调查局需将案件在网络上公示;邮轮公司网站上必须有与犯罪上报网站的直接链接;邮轮需保证受害者能拥有通讯设备同执法机构、法律机构和第三方组织联络。 三、美国相关判例中确立的旅客人身权利保障原则 (一)合理注意原则 作为公共承运人,邮轮经营者曾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但近来判例认为只需尽合理谨慎注意。例如 Kalendareva v. Discovery Cruise Line 豍一案中法官认为“一名船东无论如何基于海上风险,都应比土地所有人承担较高的注意义务。因为海上航行的特别环境及旅客承担着与日常生活截然不同的特别风险,故本案中邮轮方应承担较高标准的注意义务。”在近年的 City of New York v. Agni豎一案中,一艘渡船撞上了维修码头。法院认为当纽约市当局使一名引航员在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在引航站或附近的情况下进行引水,在不清楚航行状况、遇到紧迫危险也无法及时提供必要援助,纽约市当局的这种行为未尽合理注意,而邮轮方有合理注意即可。 (二)比较过失原则与自担风险原则 比较过失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