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考核方案一、基础项依据质检检验流程进行巡检,不得错检、漏检、误检并认真做好记录
1、 首检(20 分)(1)未对所负责辖区产所使用果棍、卷料、二投料进行首检,导致产品使用错误,造成损失,依损失产品件数扣分
10-50 件,-2 分;50-100 件,-5分;100-200 件,-10 分;200 件以上,-20 分
(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首检检验和记录,导致产品无批号、超重、欠重依据所生产件数进行扣分,10-50 件:扣 2 分;50-100 件:扣 5 分;100-200 件:扣 10 分;200 件以上:扣 20 分
2、 过程控(75 分)(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巡检,每次 3 分
(2)因漏检、误检造成产品质量问题,二投料盈亏超出定额、
50 件以下:扣 2 分;50-100 件:扣 5 分; 100-200 件:扣 10 分; 200 件以上:扣 20 分
(3)因漏检(但未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影响现场数据记录,潜在性影响产品质量,两种料液以上产品,工艺比例出现偏差,未及时检查,导致单种料液剩余,剩余量在 30-100kg,扣 2 分,100-200kg,扣 5 分,200kg 以上扣 10分
(4)因错检、漏检、误检造成产品报废(副品或回料)报废率在 5%以内,扣 5分,超出 5%,扣 10 分
(5)记录不真实,不完整,未及时上交,每次 1 分,3 次以上扣全部考核
(6)生产线投诉生产料液品质异常,质检未检出或未及时上报,扣 5 分
(7)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巡回检验,又无特别情况,扣 1 分
(8)本班组所在生产线出现市场反馈,根据生产时间确定主要责任质检,与连带责任质检
主要责任质检扣 10 分,连带责任质检扣 5 分
a、产品感观、味道 b、包装 c、异物(9)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扣 2 分
(10)未把品质相关情况反应给相关人员,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