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队规章制度 阳光足球队规章制度 第一条 球队宗旨 观澜阳光足球俱乐部(以下简称球队)是一个非营利、群众性业余体育组织
足球活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队员在训练/竞赛中注意安全,发生意外,球队负有道义上的责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或经济责任
热爱足球又自愿参加的朋友,都可以报名参加
参加前请阅读并理解球队相关规定,假如因个人行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个人承担
其宗旨是:健康、欢乐、友谊
第二条 球队组成及入队方法 1、队员的加入完全自愿
凡 18 到 50 岁,身体基本健康、无不适合足球运动的疾病、稍有足球基础、接受球队规章制度、认同球队文化者,皆可报名参加;要求能常常参加球队活动,并有条件上网与队友沟通
2、入队方法:可在球队 q 群提交报名申请,并声明入队意愿及个人基本状况,通过批准,成为临时队员
参加球队训练后,经队委会评价认可,即可入队,正式成为队员
3、球队设球队管理委员会,队长代表球队管理委员会行使管理职责
第三条 球队经费 1、球队经费用于训练、竞赛及其他队内活动的支出
2、球队经费由队员均等交纳
3、球队经费由队委会监督下的财务人员管理,财务公开
4、交纳队费为队员应尽之义务,队员须按期交纳队费
履行该义务确有困难者,可向队委会申请缓交或减/免交
第四条 球队活动 球队每月安排不少于 3 次训练/竞赛
训练/竞赛时间及地点,由队委会提前三天发出通知
训练/竞赛结束,全体队员做训练/竞赛总结
第五条 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参加球队活动; 2、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权要求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第六条 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球队规章制度,维护球队荣誉; 2、参加球队建设; 3、仔细学习足球技术,加强体能训练; 4、不得另行加入其他同类型俱乐部; 5、在必要的时候,预付球队进展所需费用
第七条 球队纪律 1、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家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