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正面) 时间 地点 天气 当事人姓名 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 机动车牌号 车型 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 a: b: 事故形态: a 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 b 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 因 ,致使 a 车 部位与 b 车 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不需要保险理赔的,由 方当场赔偿 方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元(¥: )完结此案
□2、事故各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持本《协议书》根据保险公司的指引,马上或在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等理赔事宜
当事人签名 a: 当事人签名 b: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注:1、本协议书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
所谓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失,且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发生适用于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背面) 《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引》 (一)一方当事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