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关于发布二○○九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标的通知 文号:郑建价办字(2025)13 号颁布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文件 关于发布二○○九年第一季度 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 基准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标的通知 各工程建设、施工、设计、咨询及有关单位: 2025 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测算工作已完成,经审核基本与本季度市场平均价吻合,同意印发,仅供参考,本材料价格信息为到施工场地价。 根据《关于发布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通知》(郑建办[2025]28 号)文件精神,2025 年一季度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测算工作也已完成,现随本季度材料价格信息一并发布,仅供参考,但不得作为结算及处理价格纠纷的依据。本季度新增了沥青砼的出厂价格,供大家参考。 为了方便使用,我们将 1、2、3 月份发布的主要材料价格汇总一并印发。本季度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原则:1、凡是按月发布价格的主要材料,其价格为本季度三个月的平均价;2、其余变化较小或在工程造价中占比重不大的材料,因没有按月发布价格,所以直接发布季度均价。 在招投标工作中建议使用最新的价格(月价),月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再参考新的季度价,并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中注明。发承包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竣工结算时对材料价格调整的方法。 本价格信息中的商品砼价格为已含增值税的出厂价,不含运输费用和泵送费用,也不含防冻剂,如冬季施工需掺加防冻剂的,承发包双方可根据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差。 附:1、关于处理主要材料价格结算若干问题的意见。 2、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编制说明。 3、2025 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造价指标。 4、2025 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