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13318-91General rules to safety production of forge1991—12-13 批准 1992-10-01 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锻造车间作业环境、人员、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2 本标准适用于锻造车间(含公称压力为 25 000kN 及其以下的液压机车间,专业锻造厂,全能厂的锻造车间、工段、工部或小组,以下文中统称车间)
2 引用标准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 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8196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GB 4053
1 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
2 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
3 工业固定式防护栏杆 GB 4053
4 工业固定式钢平台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法律规范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 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TJ 231(三)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JB 3350 机械压力机 安全技术条件 JB 4203 锻压机械 安全技术条件3 作业环境3
1 一般要求 车间应为操作者制造和提供一个符合 TJ 36 要求的作业环境
2 厂房、地面、墙壁和天窗 车间厂房应采纳不可燃材料建成,厂房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车间设计要求
地面应由坚固的材料做成,能承受酷热金属,并且具有平而不滑的地面
厂房、地面、墙壁和天窗必须常常维护,以保证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3 温度 车间在冬季应实行保温措施
车间内夏季温度超过 35℃时,应实行有效的降温措施,在高温工作区需要设置局部送风装置,送风的平均风速应小于 5—7m/s,不得将车间的有害物质吹向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