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盛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进展要求,法律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建立良好的选人机制和用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聘用制。第四条 公司人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二)坚持因事设岗、因岗选人、优化组合、合理配置的原则;(三)坚持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制原则。第五条 总公司行政人事部是公司人员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员工的聘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 聘 用第一节 聘用原则和标准第六条 公司招聘新员工一般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形式 ,坚持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但特别人才的引进可不采纳公司招聘形式 ,经公司领导讨论决定后,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一)涉及经济问题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尚未查清或未作出结论的;(二)有较重的残疾缺陷或有重大疾病的;(三)其他按行业或公司规定不得录用的。第八条 聘任标准应聘各岗位必须具备相应资格(特别人才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不受此限)。(一)应聘副总经理以上职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正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 5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30 岁以上;(二)应聘部门经理职位,必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熟悉业务 ,具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 28 岁以上;(三)应聘部门一般职员,应具备大、中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四)应聘司机岗人员,必须有 B1 级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备三年以上实际驾驶汽车经验。第二节 聘用程序第九条 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 ,由部门主管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对需增加的原因、人数进行说明 ,经人事行政负责人核准,总经理审批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及分公司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公司立即追究用人者相关责任并承担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第十条 公司招聘新员工的要求和程序:(一)招聘对象: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与岗位相应学历、身体健康;(二)招聘形式:自愿报名,自荐或保荐;(三)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招聘登记表》 ,并提交学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重要岗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户口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