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协议甲方(公司):江门市裕隆基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事项、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独立经纪人合作制”的经营模式,劳动酬劳为每月预付佣金+实收中介费提成佣金的激励机制
(2)乙方以独立经纪人身份与甲方合作
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场所、电脑网络、座机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并以甲方名义开展房地产经纪及一切相关业务
(3)甲乙双方约定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为限
第二条 提成计算、给付方式 (1)个人应收佣金
甲乙双方约定,每笔成交单实际收到佣金后,扣除非本人的盘源佣金、钥匙佣金、合作方分佣后,所剩佣金为乙方个人应收佣金; (2)提成计算
根据公司佣金制度计算佣金
(3)每月 号前,财务部确认中介费或代理费到帐后,经部门经理确认,公司人事部制作佣金发放表,在每月 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4)乙方应得分成,由甲方在代扣应缴个人所得税后汇至乙方指定帐户
(5)如乙方提成发放后发生撤单退佣或减佣等,乙方须将多发部分退回公司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的办公场所、电脑网络、电话等办公条件及楼盘资源、客户资源等信息资源(不提供笔、本、计算器等日常个人办公用品)
(2)甲方根据乙方需要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办理政府部门所要求的经纪人资格认证报考、培训、发证等事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提供一切广告、信息资源支持,并协助乙方开展业务
(4)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业务进展情况,并要求乙方随时汇报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阻止乙方违反甲方业务操作流程、服务标准的行为,并对所造成损失要求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