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SHDX/ZS/CZ/JG/002/A/2025中国电信集团上海市电信公司IPTV 业务管理平台与业务系统接口技术法律规范 V2
21目的本法律规范是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发布的《IPTV 业务管理平台与业务系统接口技术法律规范 V2
0》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电信上海公司 IPTV 运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调整修订而成的
本法律规范供引入 IPTV 能力平台设备、IPTV 业务管理平台设备时参照执行
本技术法律规范的增补、修订和解释权归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所有
如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在此之前的文件与本技术法律规范有矛盾,按此技术法律规范执行
本技术法律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适用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 IPTV 业务管理平台与业务系统之间的接口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 IPTV 业务管理平台、EPG 服务系统、内容分发系统之间的接口开发
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 IPTV 机顶盒和平台的接口开放的测试提供依据
为中国电信上海公司 IPTV 能力平台设备、IPTV业务管理平台设备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3引用文件/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RFC2616: 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RFC3275: Extensible Makeup LanguageW3C: Web Services Description Language《IPTV 业务管理平台技术法律规范》4定义/术语EPGElectronic Programmer Guide电子节目单HTTP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超文本传输协议IP Internet 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