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卑视管理程序 一. 目的:为了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使公司在聘用、酬劳、培训、升迁、解聘等事项上不存在卑视行为,特制本规定。二。 权责:1。 管理部负责:制定和推行公司禁止卑视的政策,调查有关卑视方面的投诉并及时实行纠正行动;2。 各部门负责:宣导反卑视政策和执行反卑视规定的作业内容。三。 定义:卑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酬劳、培训机会、升职、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四。 管理内容:公司不得采纳卑视或支持使用卑视,主要包括:1。 公司的政策和守则要依照国家法律制定,不能存在卑视内容或行为;2. 公司的日常运作程序包括:a) 公司在招聘时:不分民族、种族、社会阶层、性别、区域或国籍、政治归属等;b) 录用职工时:u 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可拒绝录用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u 除国家规定的疾病不能上岗外,公司对残疾人员经过体检、考试合格均可录用。c) 工资酬劳: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d) 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在更高的职位上工作。e) 解职: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不得因是员工代表、政治归属或年龄等原因借口解除在职员工。3. 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卑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4。 性骚扰:公司禁止在工场或办公场合有性骚扰行为,包括性强迫、威胁、凌辱或剥削性等有关的语言、姿势和身体的实际接触。5. 公司设立申诉信箱,申诉办法参照《员工投诉管理办法》。接到申诉由管理部对申诉情况进行查证,假如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对骚扰者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具体参照《员工处罚细则》,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