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镇普法领导小组职责(一)在镇委领导下,根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
(二)制订全镇普法依法治理长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镇委批准后,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
(三)开展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对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调查讨论,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为全镇普法依法治理提供决策建设
(五)搜集、整理、上报、沟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开展
二、工作制度(一)工作原则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
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批准
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职责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普法办)负责
领导小组支持镇普法办开展各项工作,并提供一定的方便
镇普法办要与小组成员保持常常联系,为小组成员服务
(二)会议制度
每年初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会议方题由镇普法办或小组成员提出,报组长确定,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确定
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小组成员
小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
镇普法办负责会议记录并在会后编印会议简报
会议决定事项,由镇普法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向小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三)文件审批制度
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镇普法办或有关单位负责起草,经镇普法办负责人或有关领导同志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签发,发送全镇各有关单位,领导小组全会议简报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副组长审定并签发,印发给各小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