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邮柜”24 小时自助服务系统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易邮柜”24 小时自助服务系统为乙方采纳物联网信息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便民服务系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系统进入甲方所属项目(项目明细见附件)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项目合作内容:1、甲方项目以下简称“该物业”,由乙方为该物业的用户提供24 小时快递自助服务,更好地提升该物业的服务品质,提高工作效能,降低管理成本。2、易邮柜的运输、安装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确保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顺利进入该物业并提供免费临时停放装卸车位。3、易邮柜正常运营所需的人工、维修、升级等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若发现故障、损坏的应及时履行通知乙方义务.4、保障易邮柜正常运行所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照明、持续稳定的电源等)由甲方提供。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共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乙方拥有优先合作协议续约权.三、合作费用: 1、乙方采纳费用包干的形式,每年向甲方支付综合管理费:元/ 年 / 组 ( 含税),大写: ,该费用包括邮政设备的场地占用费、设备运行电费等全部费用,每年支付一次,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由乙方在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物业需增设设备按原协议费用结算(费用以实际安装组数结算,详见附件).2、“智能包裹柜"网络运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3、乙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甲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户:开户行号:付款账号若有变更,甲方需在开据正规发票时告知乙方,乙方应根据变更后的账号支付相关费用,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四、项目合作期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设备所需的安装场地及基础设施.2、甲方有义务协助支持系统的正常运行。3、甲方有义务做好易邮柜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易邮柜遭到人为破坏.若发现易邮柜异常、人为破坏或可疑人员,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处置。4、甲方为乙方管理、维护设备提供必要条件。为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开启设备、遮拦设备、调整摆放场地、张贴标识等。5、甲方有义务承担柜体日常保洁及日常安全管理,应指定联络人,以便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能随时联络,并尽快到现场进行维修,确保邮政设备运行良好。6、甲方不得利用易邮柜向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7、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