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法的概念 (二)法律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分为技术法律规范和社会法律规范,法律法律规范是社会法律规范一种; 法律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和制裁 3 个要素构成; (三)法的本质 是统治阶级的意志
体现在内容的一般性(统治阶级共同利益)、客观性(经济基础决定)、统一性(考虑其他社会集团利益)
(四)法的效力 1、人的效力:我国属人主义属地主义相结合
2、地域效力:全国范围有效、局部地区有效、特别超出国境
3、时间效力:公布之日、另行规定时间、到达一定期限生效
法不溯及既往,但不绝对,有特别规定
(五)法的特征 1、特定国家机关制定;2、依照特别程序制定;3、具有国家强制性;4、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法律规范
(六)法的分类 1、创立和表现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据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3、法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基本法律和以外的法律);26209 6661 晡[31929 7CB9 粹 mw32375 7E77 繷F38626 96E2 離4、法律效力范围(特别法和一般法); 二、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涉及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 3 个方面 (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1、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则; 2、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二)社会主义法治 1、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有 3 层含义:(1)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2)专指社会主义法律制度;(3)特指守法是民主的保障,实现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
2、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核心是依法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