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合同与协议书、意向书的联系与区别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
狭义的协议书指国家、政党、企业、团体或个人就某个问题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订立的一种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性文书
协议书是应用写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意向书:意向书是指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之间,在对某项事物正式签订条约、达成协议之前,表达初步设想的意向性文书
意向书为进一步正式签订协议奠定了基础,是“协议书”或“合同”的先导,多用于经济技术的合作领域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
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
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