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市政、公用局)、城建档案馆: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25〕221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规定,结合我厅今年印发的《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一并贯彻执行,原省建委《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发[1995]10 号)同时废止
凡在 2025 年1月1日起开工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应执行本规定,并根据《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有关要求,实施市政工程竣工备案制度
广东省建设厅二 OO 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关于印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25]221 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与有关部门:现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建城[1994]469 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 00 二年九月五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法律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