粘玉米收购合同收购人:(以下简称甲方)种植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模式乙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种植粘玉米亩,粘玉米种子由甲方统一进购,种子款先由甲方垫铺,待玉米收购后扣回。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种植,在年月日以前,共向甲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粘玉米千克(公斤)。在完成约定的数量前,乙方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按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并无偿提供田间技术指导。第二条:质量标准粘玉米子粒饱满,无虫鼠等昆虫磕咬、无霉变、无杂交花粒、无冻害,含水量%至%。乙方负责装车装袋,乙方在产品合格的情况下必须100%交售给甲方。第三条:收购价格经双方商定粘玉米收购价格按元/公斤计算。收购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第四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以自己企业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复混肥按出厂价(生物有机肥元/袋,复混肥元/袋)向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亩数出售作为粘玉米收购预支费用,粘玉米收购时冲抵,其余收购费均在收购时以现金结算。第五条:约定事项1、如遇不可抗拒风灾、雹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减产甲方不予补偿,因自然灾害造成粘玉米倒伏或田间积水无法正常机械收获,收获超过正常机收的差额部分归乙方承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的,应向乙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值%的违约金。2、因甲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地膜、化肥、农药等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部分价值的%支付违约金。4、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种植及由于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七条:争议解决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败诉方承担法院受理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第八条:其他事项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